工作人员查询

全国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查询        

天主教与社会和谐——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 2016-06-13

1.旧约圣经的教导:天主为正义的人做主,喜欢他们的义行。行正义的人不但对他人有益,而且也对自己有益。正义的行为出自正直的心灵,它的功效便是和平。要公平地对待所有的人,特别是对待穷人、弱小者、孤儿、受压迫者,社会中的底层人物。

 

在你袋里不可有两样法码:一大一小;在你家内也不可有两样升斗:一大一小。你应有准确公正的法码,就有准确公正的升斗。(申命纪25,13-15)

 

祈祷与斋戒固然是善功但秉义施舍却超过前二者;秉义而少有,胜于不义而多有;施舍救济,胜于储蓄黄金,因为施舍救人脱免死亡,且涤除一切罪恶。施舍行义的人必享高寿;犯罪与行不义的人便是仇视自己的生命。(多俾亚传12:8-10)

 

你若居心正直,向他伸开你的双手;你若将手中的罪恶除掉,不容不义留在你的帐幕内;那么你定能仰首无愧,一定站立稳定,一无所惧;(约伯传11:13-15)

 

邪恶在他口中虽觉甘甜,藏在他的舌下,他虽爱惜不舍,久含在鄂间;但那食物在他腹中要起变化,在他五内要变成蝮蛇的毒汁。(约伯传20:12-14)

 

只有那行为正直,作事公平,从自己心里说诚实话的人,他不信口非议,危害兄弟,更不会对邻里,恃势诋欺;(圣咏集15:2,3)

 

正义的人们!你们应在上主内欢欣喜乐。心正的人们!你们应在上主内欢呼踊跃。(圣咏集32:11,12)

 

上主,你的慈爱高达青天,你的忠义上彻云间。你的正义有如摩天的高山,你的公平有如无底的深渊;(圣咏集36:6,37)

 

他必拯救哀号的贫民,他必扶持无援的穷人。他将怜恤不幸和贫乏的群众,并要救护穷苦贫病者的生命。他要救他们脱离残暴与压迫,他们的血在他眼中珍贵无比。(圣咏集72:12-14)

 

你们应保护受苦的人和孤儿,为贫弱与可怜的人主持正义。 应拯救弱小及穷苦的人,由恶人的爪牙拯救他们。(圣咏集82:3,4)

 

乐善好施的人必蒙受祝福,他以正义处理自己的事务。因为他永远不会失足抖颤,义人必要受到永远的纪念。(圣咏集112:5,6)

 

恶人的道路,你不要进去;坏人的途径,你不要踏入;(箴言篇4:14)

 

义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恶人的口,是残暴的渊薮。(箴言篇10:11)

 

义人的薪金,用以维持生活;恶人的收入,却只用来犯罪。(箴言篇10:16)

 

为人慈善,是造福己身;残酷的人,反自伤己命。恶人所赚得的工资,是空虚的;播种正义者的报酬,才是真实的。恒行正义,必走向生命;追求邪恶,必自趋丧亡。上主憎恶心邪的人,喜悦举止无瑕的人。恶人始终不能逃避惩罚,义人的后裔必获得拯救。(箴言篇11:17-21)

 

欺压穷人的,就是凌辱他的造主;怜恤苦人的,就是尊敬他的造主。(箴言篇14:31)

 

上主厌恶恶人的祭献,却喜悦正直人的祈祷。上主厌恶恶人的道路,却喜爱追求正义的人。(箴言篇15:8,9)

 

收入少而守正义,胜于进款多而行不义。(箴言篇16:8)

 

恶人在大衣下受贿赂,是为颠倒正义的判词。(箴言篇17:23)

 

在判案时,徇恶人之私,加害于义人,实属不公。(箴言篇18:5)

 

你不可因为人穷而剥削穷人,亦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弱小;因为他们的案件,上主必予以辩护;凡剥夺他们的人,上主必讨其生命。(箴言篇22:22,23)

 

以下是智者的箴言:在判案时,顾及情面,就不公平。谁对恶人说:「你是正义的。」人民必骂他,百姓必恨他。(箴言篇24:23,24)

 

你若在某省看见欺压穷人,违犯公道和正义的事,不必对此惊奇,因为高者之上还有更高者在上鉴察,而他们之上还有更高者。(训道篇5:7)

 

统治世界的人,你们应爱正义,对上主应有正确的观念,应以诚朴的心寻求上主。(智慧篇1:1)

 

至于义人却永远生存;在上主那里,有他们的酬报;在至高者那里,有他们的照顾。因此,他们要从上主手中,得到荣耀的王位,华丽的冠冕,因为上主要用右手庇护他们,以自己的手臂保卫他们。(智慧篇5:16,17)

 

不要虐待忠诚工作的仆役,和为你牺牲性命的佣工。你当爱护明智的仆役,如你自己的性命;不可剥夺他的自由,也不可让他依然穷苦。(德训篇7:22,23)

 

许多人为了财利犯罪;图谋发财的,必转眼不顾正义。像木橛插在两块石头之间,罪恶亦钻进买卖之中。但罪恶与犯罪的人,都要同归于尽。(德训篇27:1-3)

 

贫乏人的粮食,是穷人的生命;夺取他们食粮的,就是流人血的罪犯。夺取别人由血汗赚来的食粮的,就是杀人的刽子手。(德训篇34:25,26)

 

公平将居于荒野,正义将住在田园。正义的功效是和平,公平的硕果是永恒的宁静和安全。我的百姓将住安谧的寓所,安全的宅第,清静憩息之所(依撒意亚32:16-18)

2.新约圣经的教导:人间的公平正义,关系着天主国的本质。在天主的国度中,人不但要讲公平与正义,更要讲宽恕,实行施舍。比起外在的正义来,内心的正直和纯洁更为可贵和难得。

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饫。(玛窦5:6)

为义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玛窦5:10)

我切实告诉你们,这个穷寡妇投的,比所有向柜里投钱的人,投得都多,因为众人都把他们有余的来投,但这个寡妇自给不足,却把所有的、全部生活费,都投入了。(马尔谷12:43,44)

有两件内衣的,要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要这样做。税吏收税不可超过给你们规定的,士兵不要威胁,不要勒索,对你们的饷银要知足(路加3:10-14)

你们不要判断人,也就可不受判断,你们不要定人罪,也就可不被人定罪;你们宽恕人,也必收到宽恕。你们要施舍,也必受到施舍。人家要有十足的、连按带摇以致外溢的升斗,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出,人家也用什么量器量你们(路加6:37,38)

因为没有遮盖的事,将来不被揭露的;也没有隐秘的事,将来不被人知道的,所以你们在暗地里说的,必要在明处说出来;在屋内贴耳说的,必须在屋顶上宣布出来。(路加12:2,3)

行善的,复活得永生;作恶的,复活受审判。(若望5:29)

不要照外表判断,而要照公义判断(若望7:24)

不要被恶所胜,而要以善胜恶(罗马书12:21)

凡是淫乱、崇拜偶像、奸淫、作娈童、搞同性恋,掠夺、贪婪、酗酒、毁谤人或讹诈人的,都不能继承天主之国。(格林多前书6:9,10)

因为我们众人都要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个人按照他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领取相应的报应(格林多后书5:10)

你们行为应像光明之子,光明的果实是良善、正义和真理(厄弗所书5:8-9)

凡行不义的,必要得到他所行不义的报应,天主决不看情面。(哥罗森书3:25)

 

3.《天主教教理》的教导:人的良知是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内在基础,而没有对人的起码尊重,社会正义就只是一句空话。面对政治与经济上的不公问题,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宽恕,还需人拥有一种连带责任的意识。遵守诺言与契约,这是公平正义最起码的行为。

 

良心使人对所完成的行为负起责任。如果人作恶,良心的正直判断能够留在他内作为善的普遍真理的见证,同时对他这一次选择作见证。良心判断的裁决,仍可成为希望和慈悲的保证。在指证所犯的错误时,提醒人祈求宽恕,继续行善,并因着天主的恩宠不停地修练德行。(1781)

只有在人的超越性的尊严受到尊重时,社会正义才能实现。人代表着社会的最终目标,社会是为了人而组成的:维护和促进人位格的尊严,是造物主交给我们的责任。对此,历史的环境不论如何,男男女女都有重大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1929)

社会和经济的问题,只有借助各种形式的连带责任,才能获得解决:穷人和穷人间,富人和穷人间,工人和工人间的连带责任,在企业上雇主和雇员间的连带责任,国家和国家间的连带责任,民族和民族间的连带责任。国际的连带责任是道德秩序的一个要求。世界的和平局部地有赖于它。(1941)

许诺应该遵守;契约应该严格遵守,只要所作承诺是公道的。大部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取决于在自然人之间的,或在法人之间的契约效力。诸如,买卖的商业契约,租赁或劳工契约,任何契约都应以善意来订立和履行。(2410)

契约应合乎交换正义,据此而依照他们的权利来规范人间之交易。交换正义应严格遵守;交换正义要求保障私有权利、偿还债务及履行自由约定的义务。没有交换正义,任何其他形式的正义都是不可能的。(2411)

4.“梵二”大公会议的教导:在天主跟前,人人平等,人在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生活中同样应具有平等的权利,这权利不应因语言、文化、肤色、宗教而发生差异。追求人性的尊严,应是任何社会组织的基本目标。

既然每人都拥有灵性,既皆为天主依自己的肖像而造生,既皆拥有同一本性及出自同一本原,既皆为基督所救赎,并拥有同一使命和同一超性命运,则愈来愈须承认:基本上,人人一律平等。

诚然,人们在肉体、精神及理智方面,并不拥有同等才能,但应克服并扬弃为了性别、种族、肤色及社会地位,或为了语言或宗教,而在社会及文化等基本人权上,有所歧视,因为这是违反天主的计划的。基本人权尚未在各地获得相当的保障,的确令人感到遗憾。例如:否认妇女自由选择配偶及生活地位的权利,拒绝给予她们和男人平等接受教育及文化的权利。

此外,虽然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差异,但人格平等却要求更为人道及比较公平的条件。在人类大家庭内各成员、各民族间,所有经济、社会上过分的不平等,是一种耻辱并违反社会正义、公平及人性尊严,尤其危及社会及国际和平。

各式人为的组织,无论其为私立或公立,应致力于替人性尊严并为达成人生目标而服务,同时应反对任何社会和政治的奴役,并在任何政治体系中,捍卫人们的基本权利。而且这些组织应逐渐适应该人类的精神需求,因为精神高于一切,虽则为达成这目标,还需要悠长时间。(《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二章,29)

  [ 点击数:] [打印本网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内容  
查无记录

版权所有:中华宗教文化网 Copyright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601529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  联系电话:18301149297  邮箱:
793240835@qq.com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违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