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训概要:
伊本·达给格·艾迪说:“这段圣训的含义博大精深,包含所有内在和外在的功修,所有的教法知识都取之于此,归纳于此。因为它概括了所有‘圣行’的内容,因此被称为‘圣行之源’,正如因‘法提哈’章包含《古兰经》的总意被称为‘古兰之源’那样。”[2]
伊本·莱哲卜说:“这段圣训意义非常深刻,概括了所有的教义。因此,穆圣最后说道:‘他是哲布勒依莱天使,是来给你们传授教义的。’”[3]
噶迪·伊亚兹(愿主慈悯之)说:“这段圣训综合阐明了所有内外功修的职责,包括信仰的概念,肢体的工作,内心的虔诚以及如何预防功修方面的危害。所有教法知识都产生于此,归纳于此。根据这段圣训包含的三种分类,我们编著了《教法目标必读》,因为这种分类包含了所有的主命、圣行、禁忌和可憎之事。”[4]
伊斯兰教的层次:
第一个层次:伊斯俩目
“伊斯俩目”一词的原意是服从、恭顺。教义认为其意是以认主独一、恭顺、远离举伴和敌对而顺从真主。
穆圣在这段圣训中说明“伊斯俩目”包括言行在内的所有的外在工作:口诵两个作证词是口舌的工作,礼拜和封斋是肢体的工作,天课是财产的工作,朝觐是身体和财产的工作。“伊斯俩目”包括所有的外表工作,而圣训中只提到了礼拜等功修,因为这些是伊斯俩目的基础。如下圣训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穆圣说:“穆斯林得免于其言行伤害的人方为真信士。”同样,戒除非法行为也属伊斯俩目。穆圣说:“不干涉他人之事为穆斯林的最佳表现之一。”
第二层次:伊玛尼
有关伊玛尼的内容很多,我们将简要探讨如下几点:
第一问题:“伊玛尼”的根本。
“伊玛尼”的根本是“诚信”,穆圣在这段圣训中用其六大根本做了定义,谢赫伊斯俩目(愿主慈悯之)说:伊玛尼的根本是内心的诚信,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内心的诚信、认知和招认,人们称之为“内心的表述”。第二方面是内心的行为,如喜爱真主和穆圣,及真主和穆圣规定的工作,这些都属于信仰的范畴。[5]
先贤们对伊玛尼的解释很多,有诚信、招认、信仰等,先贤们的这些表达所指的具体意思对某些后辈有些混淆。
对于诚信( التصديق ) 有两种意思:
第一:内心对信息的认知和相信,也就是说,内心对信息和其表述人有一定的诚信度,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这是内心的表述。
第二:行为的证实,以顺服来表示对信息的诚信。
这两层意思就是先贤们在表述诚信时所指的概念。先贤们会说,伊玛尼就是诚信( التصديق ),他们指的就是内心的表述和行动的证实这两层意思。《古兰经》、圣训、阿拉伯语以及先贤们的论证都证明诚信不仅仅是言语的诚信,也包含行为的证实。《古兰经》说:“我喊叫说:“易卜拉欣啊!你确已证实那个梦了。我必定要这样报酬行善的人们。”(37:104-105)。意思是你服从了命令,实现了命令,就如你真的宰杀了自己的孩子一样,因为此处指的只是内心的行为。
伊本·噶义目(愿主慈悯之)说:“当我们说伊玛尼就是诚信( التصديق )时,诚信指的不仅仅是对传达者的相信,还得必须要归顺。如果仅仅的诚信就是伊玛尼,那么,易比利斯、法老和他的军队、萨利赫先知的族人、犹太人也是信士,因为他们承认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就是真主的使者。所以,诚信( التصديق ) 有两方面组成,第一是内心的承认,第二是内心的归顺和服从。”[6]
正统派主张信仰是言行与举意,所有的工作都包含在信仰的范围之内,伊玛目沙菲仪对此引证了众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以及后辈的决议,伊玛目俩里卡义、谢赫·伊斯俩目、伊本·莱哲卜和伊本·卡西尔都有传述。
第二个问题:伊斯俩目与伊玛尼的区别。
伊本·莱哲卜说:“先知对伊玛尼和伊斯俩目的定义做了区别,将所有的工作纳入了伊斯俩目之内,而没有纳入伊玛尼之内,这说明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有些词汇在单独运用时包含很多概念,而与其他词汇连用时两个词分别包含各自的涵义,比如‘贫穷者’( فقير)与‘赤贫者’ (مسكين)两词的涵义都指‘需求者’,但这两个词被联合运用时又分别有不同的涵义。同样伊斯俩目和伊玛尼两词,单独运用时互相包含,而联合运用时又有独特的涵义。”[7]
圣训中将伊玛尼和伊斯俩目合用,两者之间定有区别。伊玛尼所表示的是内心的诚信和认识,而伊斯俩目所表示的是顺从真主和行为的归顺。因此,学者们认为,凡是穆民皆为穆斯林,而穆斯林并非都是穆民,因为仆人有时为了表现顺从而礼拜、朝觐和交纳天课,也许这只是一种假象和欺骗。
也有人可能顺从,但其信仰却薄弱至极。真主说:“游牧的人们曾说:‘我们已信仰了。’你说:‘你们没有信仰,虽然你们可以说:‘我们已归顺了。’ 但正信还没有进入你们的心。如果你们服从真主和使者,他不减少你们的善功一丝毫。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49:14)伊本·阿巴斯阐明,这些游牧民并非是纯粹的伪信士,只是其信仰非常薄弱。伊本·卡西尔在注解以上的古兰章节时说:这节古兰说明伊玛尼比伊斯俩目更具体,这是正统派的主张。这段圣训也证明了这个观点的正确性,哲布勒依莱天使首先问了笼统的伊斯俩目,然后是具体的伊玛尼,最后是更加具体的伊赫萨尼。
第三个问题:行为属于信仰的范畴。
正统派认为行为属信仰的范畴之内,因为有大量的证据证明了这一点,其中有如下明文:
真主说:“只有这等人是信士:当记念真主的时候,他们内心感觉恐惧;当宣读真主的迹象的时候,那些迹象增加了他们的信仰,他们只信任他们的主。”(8:2)真主通过这段古兰经说明信士必须具备如上特征,也就是内心诚信,履行义务。
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信仰分有七十多个层次,最高层次是宣读‘万物非主,惟有真主’,最低层次是清除道路上的有害之物,廉耻属信仰的一个层次。”[8]清除有害之物是一种行为,使者把它归属于信仰的范畴之内。
伊本·拜塔尔[9]说:“伊玛目布哈里在其著作的《信仰篇》中也强调了这一层意思,基于这层意思他将《信仰篇》分门别类,如:《信仰事务章》、《礼拜属信仰章》、《天课属信仰章》、《圣战属信仰章》等,同时,这也是为了驳斥 ‘信仰只是言语,并非行为’的错误观点。这一错误观点违背了《古兰经》、圣训和众伊玛目的主张。”[10]
第四个问题:信仰有增有减。
正统派主张“信仰”有增有减,证据有如下古兰经章节,真主说:“以便他们信念上加信念。”(48:4)又说:“而我给他们增加正道。”(18:13)又说:“真主将为遵循正道者增加其引导。” (19:76)等。
伊本·拜塔尔认为:“信仰得不到增加,就说明是欠缺的。如果说‘伊玛尼’的词义是诚信,那么诚信需要用善功来完善,随着穆民善功的增多,他的信仰也就更加完美。相反,善功减少也有损信仰的完美性。这是对信仰的客观解释。”[11]
伊本·阿卜杜·拉扎格说:“我曾听我们的众长老和同学,包括苏福扬·扫勒、马力克·本·艾奈斯、阿卜杜拉·本·欧麦尔、奥扎依、麦艾迈勒·本·拉西德、伊本·朱莱基、苏福扬·奥亚乃说:‘信仰既是口头招认,也是行为,有增有减,这是伊本·买斯欧德、呼宰法、乃合依、哈桑·拜斯里、艾塔、塔欧斯、穆佳赫德、阿卜杜拉·本·穆巴拉克等学者的主张。’”[12]
第五个问题:穆民的信仰有层次之分。
对笃诚者来说,亲眼目睹的事物和未见的事物是同等的,其他人的信仰无法达到这个层次。因此,有人说:“艾布·伯克尔并非由于长期封斋和礼拜而优越于你们,而是由于他内心坚定的信念。”
有人曾问伊本·欧麦尔:“圣门弟子是否会说笑话?”他回答道:“是的,但他们内心的信仰稳如泰山。”[13]伊本·莱哲卜道:“这种信仰(圣门弟子的信仰)与那些轻如鸿毛的信仰大相径庭,可以说,他们(那些信仰轻如鸿毛者)的信仰极弱,甚至没有进入他们的内心。”[14]
第六个问题:信仰前定(القضى و القدر ):
判决(القضى):就是真主固有的对事情发生与否或改变的判断。
定夺(القدر):就是真主根据自己固有的知识对事物的发生的定夺。
信仰前定是信仰的一个主要基础,先知在这段圣训中已经说明。伊本·欧麦尔引证这段圣训驳斥了那些否认前定,认为事物并没有被前定而是偶发的人们,他们的言论使伊本·欧麦尔非常生气,他严厉训斥了他们,并且说道:“如果不信仰前定,那么所有的善功都不被接受。”
根据学者们的阐明,信仰前定需要认识两个方面:
1.坚信真主以他古有的知识,彻知仆人还未发生的行为,包括善与恶、顺与逆、谁是幸福者与不幸者,并把这些记录在天经中。使者说:“真主在创造天地五万年之前就记录了仆人的前定。” 他说:“他的阿尔什是在水上。”[15]人类的行为必定符合真主的记录和知识。
买艾拜德·著海尼、阿目鲁·伊本·欧拜德和其他一些人因否认前定而堕入迷途。
艾哈迈德、沙斐仪等伊玛目认为否认真主古有知识的人犯了渎信罪。
2.仆人的各种行为,如渎信与信仰,顺从与违抗都属真主的创造和意欲,真主说:“真主创造了你们,和你们的工作。”(37:96)
这是正统派的信仰,否认前定者却反对这种观点,他们的异端邪说出现在圣门弟子时代的后期。伊本·欧麦尔被告知此异端后说道:“如果你们看见这伙人,就告诉他们,我与他们毫无相干,我发誓,如果有人不信前定,那么,尽管他费用伍侯德山一样的黄金,真主也不会接受。”[16]
第七个问题:避免误解“前定”:
众所周知,很多人对“前定”的理解违背了先贤们的原则,这是由于多种原因:
1.仇恨伊斯兰的敌人利用“前定”这个问题迷惑众人,他们想方设法曲解有关前定的一些明文,捏造各种疑惑,使很多穆斯林深受其害,误入歧途。有些人甚至形容真主不义和枉然,也有些人放弃了对这些明文的研究,认为其类似于《古兰经》某些章节前的独立分开的字母。可我们知道真主要求我们思考这些问题,并没有加以禁止,这是真主的旨意。真主说:“他们问你‘灵魂’是什么?你说:‘灵魂是我的主的机密。’你们只获得很少的知识。”(17:85)
2.片面理解有关前定的明文。如真主说:“真主必使他所意欲者误入迷途,必使他所意欲者遵循正道。”(35:8)这段《古兰经》文只谈论了问题的一个层面,可他们一概而论,认为绝对的旨意只属于真主,人类没有任何自由意志,人类的行为只是被迫产生的。这一错误的概念产生于对有关明文的片面理解,没有对这些明文做一个完整的理论和研究。
3.有关这个问题的明文通常比较错综复杂,如因果关系的交错、真主旨意与仆人意愿的交错,这一错综复杂的明文使许多人产生混淆和疑惑。
4.由于受伊斯兰的敌人的思想侵袭,有些人甘愿选择自己有欠缺的理解,而放弃先贤们的指导。先贤们受到了真主和使者的赞扬,我们应该以他们为导师学习《古兰经》和圣训,这才是明智的选择。俗话说:“优越来自对先贤的敬仰,万恶产生于异端邪说。”因此,研究有关前定的经文须注意如下事项,但愿真主护佑我们,正确理解真主对有关前定的旨意。
① 区分真主与仆人的属性
必须认清真主的知识与人类的知识之间的区别,真主的这一属性是最完美的,他彻知一切事物。真主在创造任何事物之前就完整无误地知道将要发生的事物,因此,他将这些事物记录在天经中,包括善与恶,幸福与不幸,而这些事物必定吻合真主的记录,否则就说明真主的知识有欠缺,而真主的属性中绝无欠缺。
真主的其他属性也一样,真主的大能、旨意也是完美无缺的,绝对不会像人类的有限的属性那样产生无能、欠缺或逼迫,所有以真主的权利产生的事物都是以真主的旨意而发生,包括渎信和信仰。真主喜悦仆人信仰,憎恶仆人渎信。认为渎信行为超越了真主的旨意的人确已把真主形容为无能的和勉强的。不然,真主确是至高无上的。
② 真主是完美无瑕的主
仆人必须认识到,真主绝无“枉然”、“无知”、“不义”等欠缺的属性,真主说:“真主必不亏枉人一丝毫。”(4:40)又说:“你的主绝不会亏枉众仆的。”(41:46)
如果仆人应得正道,那么真主绝不会剥夺他的权利,否则,那是一种不义的欠缺行为。迷误也是一样。由于我们欠缺的、薄弱的理解,我们无法知道最终的结局,作为仆人如果对某人的迷误行为产生疑惑时应该明白自己欠缺的理智,赞美真主超绝万物,这样他才可以得救。
③ 全面研究经训明文后再做出判断。对所有的教义问题也当如此。收集所有相关的经训明文,并全面理解分析,彼此归纳印证,再做出判断。
④ 真主的行为不会受到质问。真主说:“他自己的行为,不受审讯,而他们都是要受审讯的。”(21:23)如果仆人想知道所有发生的事物,以及真主的所有判决,这意味着他想获得与真主同等的属性,也就意味着崇拜自己。当魔鬼诱惑你产生“真主知道某人必入火狱,为什么还创造他呢?”等类似的问题时,你应该铭记这段《古兰经》文:“他自己的行为,不受审讯,而他们都是要受审讯的。”(21:23)铭记真主的哲理、公平等完美的属性,认识到自己欠缺的理解,谨防魔鬼的诱惑,他知道如何使人迷误、远离正道。
⑤ 仆人必须明白自己的责任乃是尽力而为,结局只有真主掌握。有时两个人采取了同一种方法,可结局往往大相径庭。某人努力奋斗,可收获微乎其微,某人付出的甚少,却大获全胜。同样,有些人极力顺从,却不成功。真主说:“大灾的消息,确已降临你了,在那日将有许多人,是恭敬的,劳动的,辛苦的,他们将入烈火。”(88:1-4)这些人尽管奋斗、努力,可他们的结局却很糟。因此,结局由真主掌握,他将以他的公平和哲理,按照人们的工作来安排他们的结局。
使者说:“阿丹和穆萨两位先知辩论,阿丹说服了穆萨。穆萨说:‘你就是阿丹,真主亲手创造了你,赋予了他的灵魂,让众天使给你叩头,让你住进了乐园,你却犯错把人类降到了大地!’阿丹道:‘你就是穆萨,真主用他的使命和语言选择了你,给了你经牌,为你阐明了所有的一切,并且把你当作至爱,你知道我被创造之前多少年真主写下了讨拉特?’穆萨说:‘四十年。’阿丹问:‘里面有没有阿丹违抗了他的养主,从而迷误了的这句话?’穆萨回答道:‘有的。’阿丹道:‘你就因为我做了一件我被创造之前四十年真主就记录的事埋怨我吗?’”使者说:“阿丹说服了穆萨,因为被驱逐出乐园是违抗主的结果,结局由真主掌握,而违主是阿丹的意愿。”
以上的这些问题很重要,非常有助于理解有关前定的明文。
第八个问题:末日的迹象:
使者在这段圣训里提到了末日的两种迹象:
第一种迹象:“侍女生下自己的主人。”学者们对此有多种说法:
A、不孝儿女增多,他们对待自己的母亲如同侍女,谩骂、殴打、蔑视,这是伊本·哈哲尔的观点[17]。
B、伊本·莱哲卜认为,这指的是穆斯林会开辟许多城镇,从而奴隶和侍女增多,侍女为主人生的孩子相当于自己的主人。
C、有些学者认为,侍女由于主人去世而被释放,相当于她的孩子释放了她,那么孩子就是她的主人。
第二种迹象:“赤身褴褛的穷人争先建筑高楼大厦。”这里指的是一些社会底层人士会成为领导者,人们的财产会增多,从而互相攀比炫耀,建筑高楼大厦。古尔图比[18]认为:“事情将发生变化,游牧民将掌握权力,国家变得富裕,而掌权者的意愿只是建设高楼,以此攀比和炫耀。当代我们已经看到了这种现象。”[19]
第九个问题:哲布勒依莱天使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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