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查询

全国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查询        

 时政要闻
 工作动态
 地方工作
 宗教资讯
 媒体关注
 港澳台宗教动态
 国际宗教动态
 视频频道
非遗保护中的悖论和解决之道 发布时间 2016-06-06

[内容提要] 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悖论性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层悖论,非遗保护工作的处境是悖论的。一方面要保护文化遗产,使其获得生命的延续,另一方面受保护文化遗产因为外界的强力介入而损伤了其原生性;第二层悖论、保护中主要关注的是对遗产的“稳态”,而忽视了文化遗产的“变异性”因此导致文化空间保护中,原生性的强力维持不是在提升保护对象的质量而是因为保护而使对象本身陷入了困顿;第三层悖论、保护工作中存在大量的短视行为和短期绩效思想,让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短期中完成了保护性破坏。产业开发和商品营销的不当加入,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边缘化、濒危化,甚至丧失了其固有的文化品质和价值,致使保护成为破坏。而解决这些困惑,需要从德国和韩国的一些成功经验中学习,民俗学主义应该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一些问题。

  非遗保护工作的悖论处境: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濒临灭绝,国家加大保护力度,积极投入,使得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了生存的保障,另一方面这些被保护下来的遗产项目有多少是可以生产性自救的,即使是被保护下来了,由于人为的强力介入,有多少文化遗产得到了真正的保护和生命延续。甚至由于和时代和现实审美或者实用性差距较大,一些遗产项目很快就被人为地修改或者变化成另外一种样式,完全与原生态艺术或者保护的目的背道而驰。以原生态民歌为例。原生态艺术被艺术家们从大山从乡村里发掘并搬上舞台对原生态艺术的保护有重要作用。通常情况是,一个原生态艺术一旦受到认可,当地政府就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而且在我国大力提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今天,原生态艺术被大家认可就成为一个至为重要的环节。当乡民把自己的艺术传播出去的同时,他们的艺术也得到了更多的保护势力。这几乎成为一个共识。同时我们也看到,那些原始的被口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发掘整理并登上舞台后得到了更好的继承和发展,让那些原生态艺术无形中获得了当代的生命力,并借助当代传媒获得了宝贵的影像,无形中就完成了保护和传播的作用。这对那些濒临灭绝的原生态艺术来说是巨大的收获。

  但保护原生态艺术除了对艺术本身的保护外,还要对承担艺术的传承人进行保护。作为艺术承载的主体在对艺术展示和表现时无疑都带着长期以来该原生态艺术潜移默化对他的影响,所以,他本身就带有艺术的灵魂和保护的精神内核。我们很难对一个只拥有技巧而没有艺术精神的传承人的表演送去更多的认可。因为,只有形式的表演不会真正打动人心。只要是艺术,它们都要表达对人类对世界对土地对自己生养的民族的认识,所有的表演都具有情感。而对情感表达的深度来自表演者自身对艺术的理解和体认。

  而当表演者经过多次的远离乡野,他们的内心肯定会发生变化,而其原本保持的原生态艺术是否能因此保持原初的艺术魅力就大打折扣了。任何艺术家,一旦离开风俗文化的航道,离开了社会生活,正如离开了水土阳光的草木一样令人不可思议。远离乡野的具体产生背景,艺术的商业化表演方式必然会损伤原生态艺术的品质和魅力。

  另外我们也知道,这个大众文化消费的年代,艺术品更是大众消费的对象,而作为原生态艺术承载的乡民在面对消费文化的诱惑,或者说面对强大的媒体关注时,他们现有的生活肯定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当我们看到原生态艺术被纷纷包装着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时候,或者上了各地的舞台进行商业表演的时候,一方面我们可能看到了原生态艺术开始受到公众注意,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一个悖论性的结果:公众文化可能成为原生态艺术的杀手,因为强大的媒体存在的今天,可以说所有的文化都可能成为媒体文化的一部分,那就意味着被外界干扰和打搅,被非文化艺术的因素所介入。媒体文化具有的快餐性质、商业化性质以及重复生产的方式都可能给本来应该受到保护的艺术生态受到破坏。其必然导致的是“空壳”艺术生态的产生。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脱离了具体生态的艺术,原生态艺术怎么生存或者继续下去。它们最终是否还能保持原生态都是个问题。

  最大的结果是:原生态艺术的形式保留了,那些因为城市生活或者商业化操作后受到极大影响的乡民演员们的心态已经脱离了作为原生态艺术家的心境。他们更多的是会在传媒中生活,寻找明星的感觉,同时在商业利润的追逐下,他们也很难保证原生态不商业化,不因此受到其他利益的诱惑而改变过去的形式。还有一种最坏的打算是,原生态艺术在批量复制和消磨中,他们很快就会降低观众对他们的陌生化效果,好奇和疯狂的热爱消失后,原生态艺术将很快成为被遗忘的艺术样式,这时候的保护工作如何进行,那些思想和情感已经受到外界极大冲击的乡民艺术家如何回到过去,回到真正的原汁原味的艺术中去。

  而回不去就意味着,原生态艺术保护的失败。那些传承艺术精神的人没了,他们成为被一阵风潮洗劫的空壳的肉体,这时候我们该怎么办?

  似乎只有一种理想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个悖论:一方面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同时要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文化深读,提高参与保护者自身的修养,真正懂得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否则盲目性的开掘导致的只能是破坏,其次,我们应该意识到非物质文化的原生态性是一定在特定的环境中生长成长的,外界环境必然带来保护对象的变化,但抓住文化遗产中宝贵的精神财富和魂魄,才可能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髓不在保护中流失。

  “在韩国,掌握某种传统歌舞、服饰、工艺等方面技艺的人,一旦被政府和学者们确认具有某方面传统的代表性,便可每月从政府获得一笔补助,从而使其自尊、自重和保证不把这一传统变成商业演出以持续保持原有风格,并致力于培养传承的接班人”(1)韩国政府的作法对我国非遗工作应有很好的启示。其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各种非物质文化过度利用已定然会有损于文化遗产原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点击数:] [打印本网页] [关闭本窗口]  
相关内容  
查无记录

版权所有:中华宗教文化网 Copyright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豫ICP备1601529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  联系电话:18301149297  邮箱:
793240835@qq.com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违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
网站管理